8月9日上午,淮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胡亮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21年,被告人胡亮利用担任淮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借贷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31万余元。
公诉机关另指控胡亮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巨额损失。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胡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胡亮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近亲属等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通讯员 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