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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12 06:38:5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你们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推进慢,主要原因是什么?作为同心村党支部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接下来你将如何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近日,常山县同弓乡纪委监察办负责人对同心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我们村有部分村民长年在外打工,只有逢年过节才回家,影响了签约进度,接下来我将带队前往各地找村民签约,确保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顺利推进。”面对约谈,同心村党支部书记表态道。不久后,在同心村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村两委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叶菇岭地块30余户村民均签订了流转协议,项目得以正常推进。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常山县纪委监委创新监督举措,结合警示教育月活动,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一对一“点穴式”履责谈话。在履责谈话前,结合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了解到的情况,对全县各单位的政治生态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在谈话过程中直奔主题、直指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问题开展谈话,并开出切实可行的“处方”。

  不久前,常山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芳村镇井河村党支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巡察反馈过的问题依然存在,该党支部未对存在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也未进行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方案。常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针对此问题约谈了该镇党委书记。

  “第一次被约谈,压力很大、触动很深。”芳村镇党委书记表示,今后一定要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接受约谈之后,芳村镇党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井河村村党支部将6163元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清退至井河村经济合作社账户。井河村党支部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井河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徐某亮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村两委干部徐某根、徐某庆也负有一定的责任。2022年3月1日,徐某亮受到诫勉处理,徐某根、徐某庆分别受到通报处理。

  截至目前,常山县纪委监委已开展“一把手”履责谈话52人次,其中,“一把手”任前廉政谈话6人次。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各级党委(组)‘一把手’只有扛起责任,履责担当,才能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常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一把手”知责于心、履责于行,以上率下做好表率,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常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206/t20220623_63553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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