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纪工委查处一起近三十年前的村干部违纪案件,成功追回资金146万余元。真相得以查清,源于一张拆迁补偿清单。
前不久,马山街道纪工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某村原村委主任应某某等人从拆迁补偿款中攫取私人利益。举报信中反映的问题涉及多处厂房拆迁补偿款问题,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时间跨度很大,相关负责人已相继离世,且该村前后经历整村拆迁、撤销行政村建制等调整,部分厂房多次扩建,种种情况导致调处工作困难重重。
为加速推进调查工作,越城区纪委监委将该件纳入片区实体化运作工作内容,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展开调查。片区实体化运作专班人员组建调查组,分组多头同步开展工作,共谈话23人次,翻阅历年村账、拆迁资料等8000余页,最终从一张拆迁补偿清单中发现猫腻。
“50%给村集体,50%给个人。”在这张拆迁补偿清单上,某厂房拆迁补偿款按比例分配的记录引起调查人员警觉,该厂房系原村委主任应某某所有。
“拆迁补偿款按理应全部补偿给村民个人,怎么会部分分到村集体?”调查人员带着疑问向应某某了解情况。
“这笔资金分配经村集体讨论确定,没问题的。”应某某辩解道。
调查人员翻查了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记录显示该笔资金分配确实经过村集体讨论,程序上符合要求。
程序符合要求并不代表事情本身没有问题。带着怀疑,调查人员开始抽丝剥茧,着手追溯拆迁确权源头,并翻查相关拆迁安置联席会议纪要。在一份会议纪要中,调查人员发现,该村村委曾在相关企业确权事项中出具证明,应某某的厂房以村委名义认定。
“既然以村委名义认定,为何又要将部分拆迁补偿款分配给个人呢?”自相矛盾的情况更加说明其中有猫腻。调查人员随后调取了该厂的背景资料,并向多名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事情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该厂房只有部分区域属于村委所有,另外部分系应某某自建,且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按照规定不能进行确权补偿。但是村里和应某某为了多获得补偿款,便把自建部分的厂房和村委所有的厂房一起以村委的名义进行确权补偿,然后通过村集体讨论再将拆迁补偿款平分,这样村里和应某某均违规获得了更多的拆迁补偿款。
当调查人员将证据材料摆在应某某面前时,应某某的心理防线被彻底击溃。“我当时想得太简单了,想着给自己和村里多分点钱总是好的,没想到这样做已经违反了党纪。”他后悔地说。
“国有资产流失,一分一厘都要还回来。”在确认涉案人员违纪事实后,调查组又顺藤摸瓜查处了信访举报中的另外两个类似问题。为确保多赔的拆迁补偿款计算准确,马山街道纪工委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开展专项审计,并会同业务部门分析研判,判定该村涉及自建房区域以村委名义确权的拆迁补偿款146.49万元应予以清退。最终,马山街道纪工委对包括应某某在内的两名党员立案审查,分别给予两人留党察看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多赔的拆迁补偿款已全部追回。
该案办结后,马山街道纪工委积极采取举措做好“后半篇文章”,督促村居、街道相关办线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树立先进典型,努力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方”的效果。
(绍兴市越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