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只是帮朋友的忙,兼职赚点外快没什么关系,没想到触碰了纪律底线。今后我一定引以为戒,心无旁骛为村里办实事、办好事。”近段时间,龙游县模环乡湖塘殿村村干部周某某因违规插手本村工程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收到处分决定书时,周某某懊悔不已。
2021年10月,龙游县委第一巡察组入驻模环乡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时,收到了群众匿名信访举报,反映湖塘殿村村干部周某某违规插手本村工程。
巡察组兵分两路,一路走访乡村两级干部及群众了解情况,一路通过查阅湖塘殿村项目工程资料寻找蛛丝马迹。期间得知,周某某之前在做工程项目时,有个合作伙伴赵某,他在周某某任村干部后两次中标承接湖塘殿村工程项目,这其中是否有隐情?带着疑问,巡察组找到村两委干部和施工人员了解赵某的情况。
“说来也奇怪,赵某是接了我们村的工程,但几乎没怎么出现过,只在项目验收结算的时候来过几次。”“现场都是周某某指导我们怎么做的,材料也是周某某负责采购的……”村两委干部和当时施工人员的话加深了巡察组的推测。
有了初步的印证,巡察组随即联系相关纪检监察室开展“巡纪联动”,将问题线索进行巡中移交。纪检监察室调查后发现,2019年2月2日赵某在收到工程款的第一时间,就向周某某转账1.2万元,这很可能就是周某某插手该工程项目的部分酬金。
带着确切的证据材料,纪检监察室与巡察组找到了赵某进行谈话。
“没有,没有,2017年他当了村干部后,我们就没合作过了,这两个项目都是我单独完成的……”赵某否认周某某曾插手工程项目。
“既然是你单独完成的,请你介绍一下项目是怎样设计的,用了哪些材料,收到工程款后又为什么给周某某汇钱?”
面对调查人员的三连问,赵某涨红着脸,支支吾吾地半天回答不出来,终于在叹了一口气后,将实情全部说出。原来,赵某中标承接湖塘殿村的工程项目后,因还要兼顾其他项目,考虑到周某某之前有做工程的经验,便将现场的施工规划全交由周某某帮忙负责,赵某负责出钱,周某某出力出技术,最终周某某获得1.2万元报酬。
随即,隐藏在幕后5年之久的周某某被立案审查。与此同时,模环乡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发现并整改问题13个,组织处理4人,并制定《村干部履职“十条禁令”细则》等制度3项。
(龙游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