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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12 05:29:4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禹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市益民粮库原经理李吉水一案进行判决。“李吉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李吉水一案是我省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首起留置案件。

  去年9月,全省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后,德州市随即启动全市涉粮领域专项巡察,抽调130余名业务骨干同步进驻42家涉粮部门单位和19个基层粮站,紧盯涉粮领域“购、销、储”等环节,共发现问题456个,移交问题线索67件。

  李吉水一案就是在专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我们巡察时发现李吉水账目造假,并挪用粮食款从事营利性活动后,立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其很快被立案审查调查。”德州市委涉粮问题第六专项巡察组相关人员介绍道。

  此次专项整治,德州在坚持巡察先行的同时,市纪委监委统筹组织力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摸清粮仓实情,深挖问题线索,从严查办案件。截至目前,全市粮食购销领域问题立案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批评教育帮助15人。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该市注重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着力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市查办涉粮案件信息,并在全市粮食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15场次。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我们将坚持边查边改边治,把查处问题、督促整改、推动治理一体推进,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实现根治‘硕鼠’、管好‘粮仓’的目标,牢牢看好群众的‘粮袋子’。”德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德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jdsc/202208/t20220811_116733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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