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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06 08:14:3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全县1059名基层党组织书记,既要勤也要廉,勤廉是底线……”在“清廉牟定”建设中,牟定县突出“头雁效应”,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培树清廉书记,以清廉促勤廉、勤廉促担当、担当促发展,打响“勤廉书记”品牌,实现“清廉牟定”建设与政治生态净化“共建互促”、全面从严治党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齐推共促。

  该县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清廉牟定”建设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发挥“领头雁”作用,率先公开做出勤廉承诺、接受监督,全县共1059个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公开承诺,亮剑当好“勤廉书记”。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第一职责,组织7名乡镇党委书记、59名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及7名村(社区)集体资金达30万元以上的党总支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行清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勤廉书记”等情况。此外,运用“1+3+6”大监督模式,对“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执行制度不严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以监督促进基层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当好“勤廉书记”。

  该县建立“一月一亮晒、一季一报告、半年一检查、年底一考核”的清廉建设督考机制,将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清廉建设责任、当好“勤廉书记”情况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纳入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以检查考核倒逼书记勤廉。

  “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必须在勤廉上作表率、打头阵。”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该县将以培树清廉书记、带出清廉政子、建强清廉组织、温润清廉家庭,打响“勤廉书记”品牌,推进“清廉牟定”全域共建、全面共进。(王德芹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0727/111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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