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业务

时间:2022-08-06 08:23:2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周某某,中共党员,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原技术员,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开除党籍并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今年以来,元谋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县开展治理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专项行动,深挖细查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以“小切口”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助推“清廉元谋”建设。

  开展治理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专项行动,是该县纪委监委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的有力举措。今年3月份以来,县纪委监委制定治理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开展一次专题约谈、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签订一份“承诺书”等“六个一”活动,常念酒驾“紧箍咒”,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强化监督制约,引导党员、公职人员以案为鉴,守住生活警戒线,带头遵守党纪法规。

  “有的酒驾醉驾行为背后,可能隐藏着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县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让酒驾醉驾、酒局饭局背后的“四风”问题无所遁形。

  为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在全面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的基础上,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可能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禁酒令”等问题,通过倒查回溯、跟进监督,深入摸排酒驾、醉驾背后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坚持发现一起、彻查一起、一查到底、从严处置,通过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达到警醒震慑作用,让饮酒者不敢触碰“红线”,开车者守住“底线”。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查处3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其中,党内警告8人,严重警告1人,留党察看 2人,开除党籍21人,开除公职1人。

  “我们将继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治、以案促改,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四风’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和剖析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普遍性、反复性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积极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优良的作风推动‘清廉元谋’建设。”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张海燕 杨红兵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dangfengzhengfeng_0727/1117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