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对进一步提升基层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有很大推进作用,我们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整改存在问题,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能力。”石台县横渡镇纪委书记拿到案件质量评查问题反馈清单后表示。
近两年,石台县纪委监委聚焦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注重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指导,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政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质量意识。
对症开方,靶向施策。委机关案件审理室坚持带案调研,形成《破解县级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路径和方法》等多篇专题调研报告,推动“室组地联动”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印发《关于规范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专项监督工作和重大问题线索查办,试行“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工作法,着力破解乡镇纪委案件查办水平不高等问题。
强化指导,授之以渔。针对部分案件程序失范、证据采集不全、定性不准等问题,持续强化案件调度,以“乡案县审”为平台,改“大水漫灌”式培训为“小水滴灌”式手把手教学。建立健全跟班轮训制度,今年以来,4名新任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委机关跟班学习,开展问题线索核查20余件,让纪检“新兵”在短时间内通过“实战”快速提升专业能力。
质量评查,真查真改。全面审核、全程把关各乡镇送审案件,要求严格执行线上线下各项工作流程后作出处理处分决定,由案件审理室牵头定期组织实施案件质量评查,采取交叉互查形式并及时通报结果,倒逼案件承办部门提高监督执纪工作质效。认真整改全市案件质量评查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见效。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立案并移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6起,司法机关作出有罪判决6起,未出现因事实证据退回补充调查、退查后未再移送、不起诉、事实情节发生重大变化、改变定性等情况。(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