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大新县积极探索实践,研究制定《大新县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清单》,将被监督对象、监督主体、监督措施进行梳理细化,明确对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18项55条措施。
据悉,该监督工作清单明确了县委、县处级领导以及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审计等部门监督主体,监督对象涵盖全县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以及各乡(镇)站所及村(社区)负责人、县直各单位股室负责人,实现了对各级“一把手”监督“全覆盖”。该县还将监督工作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考评重要内容,不定期采取专项督查、专题报告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压实各方责任,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实现监督“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