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建设

时间:2022-07-30 11:54:3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这个案件存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问题,依据现有证据还不能作出处理决定,需要你们进一步补充调查。”勐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在勐宋乡纪委办公室,向乡纪检干部详细提出案件审理意见。这是该县开展“送审下乡”,着力提高基层案件质量的一个缩影。

  近日,勐海县纪委监委在跟案学习、以案代训、轮岗轮训、集体培训的基础上,推出“送审下乡”活动,主动到乡镇农场开展上门服务、“零距离”指导,变被动式“坐堂候审”为主动式“送审上门”。

  “这样面对面、手把手的业务指导很实在,不仅快速提高了审理技能,还发现了自己在定性不精准、证据把关不严、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等方面的不足。今后我一定要加强学习,注重程序和证据,提升案件审理能力。”勐遮镇一纪检干部感慨道。

  “我们镇离勐海县70公里,以往去委机关审理案件,我们光路途上的来回奔波就要3个来小时。现在‘送审下乡’,给我们基层工作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谈及“送审下乡”,打洛镇纪委书记高兴地说。

  据悉,勐海县纪委监委开展“送审下乡”以来,案件审理室陆续为全县乡镇农场“送审上门”,一对一、面对面审理违纪违法案件20件,从主体身份、违纪违法事实、程序手续、证据材料、定性依据、处分建议等6个方面细致审核把关,实行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清单。通过“闭环式”质检,累计发现问题34个,答复疑难问题20余次。

  问题在一线发现,也在一线解决。该县纪委监委梳理汇总基层办理案件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下发到各乡镇农场,并视情召开基层案件审理研讨会。同时,紧紧抓住干部能力提升这个“牛鼻子”,针对基层纪检干部业务能力的短板和不足,因人制宜开设“送审下乡”小课堂,坚持学用结合,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案件审理问题。

  “案件审理是保证案件查办质量的‘关口’,反映监督执纪执法水平的‘窗口’。‘送审下乡’旨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具体案件的评析、探讨中,进一步强化基层一线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推动基层案件办理能力和案件质量的全面提升。”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陆慧星 || 责任编辑 段梦龄)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zuzhijianshe_0724/1114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