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估,县委党校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巡察反馈的1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集中整改率为100%;发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测评表10份,收回10份,满意率为100%……”这是永平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评估组对巡察问题整改的部分“复诊”情况。
日前,由永平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和县委巡察机构组成6个评估组,对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的10个单位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的4个单位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再次“把脉问诊”。
在具体工作中,各评估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座谈交流、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严格对照“整改研究部署、整改组织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满意度测评、综合测评”五项指标,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评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巡察整改评估被评为“一般”的,由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责令被巡察党组织在2个月内重新整改,并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被评为“较差”的,依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视情况提出问责建议,并责令重新整改。同时,评估结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开展巡察成效评估,是该县纪委监委规范和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监督的一个工作缩影。今年以来,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精准到位、群众满意,县纪委监委及时下发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责、监督重点,细化监督措施、整改成效评估等事项,压紧压实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在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评估工作,通过“督查+评估”的方式倒逼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巡察反馈问题是否真改实改、改出成效,要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评估重要标准。”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表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全面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情况,对监督责任不落实,存在失职失责或工作不力等造成重大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见效。(毕李艳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