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保障

时间:2022-07-30 10:18:1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富宁县委开展第十四届巡察工作以来,积极探索完善巡审协作机制,加强巡察与审计协作配合,推进监督贯通融合,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放大监督效应、提升监督效能,不断实现“1+1>2”的监督叠加效应。

  巡前协作配合做好巡前“问卷”。为加强巡察与审计协作配合,该县建立相关机制,明确联席会议、业务协作、成果互用、人员协助4项机制和15条具体措施。在工作谋划上,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上年度审计“问题清单”和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被巡察单位“整改清单”进行双向反馈,实现信息互通,做到政治巡察与审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进驻、一同检查。同时,在巡察进驻前,巡察办向审计部门发出协助提供审计材料函,审计部门根据此前对巡察对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进行梳理归纳、分类移交,借助审计职能作用,找准巡察监督的重点,增强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截至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审计部门已对拟被巡察的17个单位进行了审计回复,为巡察发现问题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和参考。

  巡中团结协作做实巡中“试卷”。该县建立巡审专业人才库,3轮巡察共遴选12名懂审计、财务、项目建设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参加巡察。采取“巡察+审计”联动模式,建立巡审联动工作分工融合机制和会商机制,对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双向印证”会商。巡察组发现涉及工程项目、“三资”管理、惠农政策等问题交由审计组印证,而审计组发现涉及作风建设和违规违纪问题则交由巡察组深挖细查。对确定需要延伸了解的事项,组建联合工作组进一步了解,结果互通使用。在巡审工作协作推进中,综合运用逻辑思维、系统思维、多向思维、逆向思维、辩证思维,对有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单位,注重与审计机关沟通协调,同时进驻,更全面了解单位情况。综合运用分析、对比、推理、判断等方法,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里,注重发现典型问题和普遍性问题,探索工作规律,即注重解决“点”的问题,又注重消化“面”的问题。

  巡后整改联动做优巡后“答卷”。巡察后,巡察办把巡察反馈涉及资金、项目方面的违纪问题的整改,与此前审计部门开展的经济责任、项目实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并把巡察反馈问题和监察建议抄送审计部门。此外,县委巡察机构与审计部门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围绕政治巡察“三个聚焦”存在问题和审计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监督,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是否重视,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整改是否到位。通过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效融合,推动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协调联动、到点到位,确保整改实效。近年来,该县通过巡审联合发现了某单位存在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建设缺位,物资管理跟进不足,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某些单位存在财务票据不规范、公务接待手续不齐全,超标准、超陪同人数等共性、倾向性问题,并对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按干管权限进行移交办理,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巡察+审计”贯通融合监督成果。(田景何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xunshixuncha_0728/1114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