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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30 10:26:3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有了这本《政商交往手册》,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给相关部门发出邀请函了。”近日,在罗平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的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政商交往评议会上,云南罗平某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说道。

  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今年6月,罗平县纪委监委印发《政商交往手册》,以“致全县企业家的一封信”为开篇,囊括符合本地实际的10项26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出28条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明确4种举报方式,从法律、政策、行为规范等方面为优化营商环境“增色提效”。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是首要。今年以来,罗平县纪委监委聚焦政策落实不到位、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破坏营商环境、干扰市场正常秩序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治理专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行动。

  专项整治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为政企双方“量身定制”了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以“15个可以”“13个不可以”规范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行为;定期组织召开“亲”“清”政商交流会,签订“廉洁承诺书”,持续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廉警示教育活动、“清风话语”廉政宣讲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干部职工树牢廉洁意识、守住清廉底线。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构建“室组地”联动机制,通过一线监督、县乡二级审查,针对问题线索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监督,构建从问题线索到案后整改的工作闭环,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行服务企业“三项制度”,全力打造“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无事不打扰”的营商环境;结合“清廉罗平”建设工作,多举措推动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阻碍政商交往的隐性门槛;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处置涉及损害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件;坚持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着力破解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的“堵点”“卡点”“难点”,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打造‘亲’‘清’政商关系,需要政企一心、凝聚合力,真正做到各安其道又并行不悖,有交集而无交易。”罗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继续通过“小切口”“近距离”“大纵深”的监督方式,切实提升监督治理效能,以精准有效的监督为全县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保驾护航。(禄鹏姣 ||责任编辑王蕾)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dangfengzhengfeng_0714/110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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