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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30 08:56:24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阿坝州委批准,州纪委监委对四川阿坝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詹永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詹永康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跑官要官;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实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詹永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阿坝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詹永康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2/7/26/4fcc9341ec6642629ba1e1e8dccc3be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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