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业务

时间:2022-07-30 02:16:4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李由利同志违规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现将处分决定向支部成员公开宣布。”7月22日,范县纪委监委在白衣阁乡十八里铺村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现场宣布对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李由利的处分决定。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治本作用,采取“1+1+N”的方式,由案件审理室、以案促改办公室牵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协作配合,到案发单位公开宣布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做到一案一公布、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要求受处分人员现场表态、案发单位干部职工谈思想认识,共同深入剖析违规违纪案件暴露的问题,帮助案发单位总结查找党员干部考核管理、规章制度中的漏洞,让被处分人红脸出汗知错悔错,让身边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不逾红线。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书、现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4场次。

  “昔日身边人沦为今日案中人。我以前只是在‘清风范县’和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警示教育读本上看到违规违纪案例剖析,今天这场在家门口的警示教育让我心灵受到极大震撼,今后一定加强纪法学习,自觉遵规守纪。”警示教育大会结束后,该村一名年轻村委委员感触颇深。

  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警示教育+纪法宣讲”两手抓,既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好警示教育,又将案中事以案释纪做好宣传教育,向与会党员干部详细解读党纪法规和相关政策,让宣读处分“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真正实现查处一案、宣读一起、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陈雨露)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bbfb0f67adf5437d91cd475d43f0178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