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丹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到县应急管理局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应急物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随即对该局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该局迅速落实问题整改,制定应急救援机械维修保养计划,按时维修保养,消除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南丹县纪委监委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立足监督再监督职能,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南丹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将一线监督贯穿于安全生产检查全过程,通过列席会议、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对职能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队伍组建、物资储备、应急处置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推动安全生产部门落实好主体责任。
紧盯“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五一”、“端午”、汛期等重点时段,督促各乡镇、有关安全生产部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门,深入排查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涉及各行各业,多个职能部门具有行业监管责任,我们要重点监督安全生产领域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和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问题,以有力监督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陈丽莉表示。
强化派驻监督的同时,督促安全监管部门深刻汲取县内各类事故教训并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持续强化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渔业船舶、燃气、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督促各部门持续跟踪督促风险隐患问题闭环整改,确保全县各行业领域安全形势稳定。今年1—6月,全县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91家次,排查出1874处隐患,整改1431处,立案查处11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执法处罚金额达24.73万元。
此外,该县还建立健全同级安委办向县纪委监委通报机制、事故挂牌督办抄送机制、追责问责处理意见审核机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有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从严从快开展追责问责和以案促改工作。(南丹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