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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3 08:54:5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感谢纪委的同志帮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从彝良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土地流转补助资金,该县角奎街道发达村大寨村民小组村民王某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日前,彝良县纪委监委联合角奎街道纪工委到发达村召开违纪款现场清退会,将3.412万元违纪款如数退还到大寨村民小组3户群众手中。

  “2020年5月,发达村计生宣传员周某某说政府计划在我们这里建个养殖场,要流转我们3家的土地,会根据土地面积给我们补偿费。当时,我们3家共5亩多土地分别以8000元、6000元和10000元的补助费流转出去的。后来,我们才知道补助标准是每亩1.2万元……”王某说道。

  原来,时任发达村计生宣传员的周某某在负责土地流转工作中,未如实告知大寨村民小组3户群众流转土地补助标准,而是用个人名义以低于补助标准的估价与3户群众达成协议。在发放土地流转补助资金时,周某某按照协议价支付了3户群众补偿费后,将剩余的3.412万元补助资金据为己有。

  去年,周某某不再担任发达村计生宣传员,到云乐村周湾村民小组任小组长。周某某的行为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责令其辞去云乐村周湾村民小组组长职务。

  从县纪委监委的调查中得知,发达村党总支书记郭某某明知周某某违规占有群众土地流转费,却没有及时制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郭某某还涉及其他问题线索,经核查后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清退现场,除清退违纪款,县纪委监委还通过通报案情、宣布处分决定等方式,做好以案示警。

  “这次现场清退给我们村‘两委’干部敲响了警钟,告诫我们党员干部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工作中一定要遵规守纪,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角奎街道党工委负责人说。(谭文萍 || 责任编辑 陈雪梅)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0718/111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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