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各派驻机构共推动问题整改430余个,处置问题线索74个,立案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日前,黔西南州普安县纪委监委召开“双月”监督工作例会,通报今年以来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情况。
针对派驻机构监督重点不够突出、监督效能不高等问题,普安县纪委监委以量化考评为抓手,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派驻监督工作例会,总结提炼做法成效,梳理汇总薄弱环节,评选优良中差,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严格内控机制,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进一步激活“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助推派驻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为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该县纪委监委建立派驻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将工作日志、每周学习等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量化考核指标,综合考量派驻机构自身建设、监督例会评定等次等内容,每月通过内部自查、交叉互评等方式开展考核评价,实现常规动作与自选动作差异化绩效考核,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客观公正分析评价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情况。
“我们坚持考用结合,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突出正向激励,将考评结果作为派驻机构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积极创造机会和舞台。”普安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县纪委监委加强轮岗交流和任职交流,推动派驻机构干部与委机关干部双向交流力度,加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把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打造成为“一池活水”,为提高派驻监督效能提供保障。
对于考核评价发现的派驻机构干部担当精神不强、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斗争本领不高等问题,用好用活“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机制,整合县乡监督力量,推动派驻机构与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进行工作捆绑、责任捆绑,在案件查办、专项检查、督促整改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深化融合监督,做细做实派驻监督,推动各类监督从“有形”到“有效”的结构重塑、效能迭代。
“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是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该县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干部量身定制业务培训课程,在不断增强派驻机构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的基础上,严把派驻机构干部入口关,强化派驻机构自我监督,督促派驻机构干部主动接受驻在单位监督,加大管理约束力度,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行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