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受处分以来,组织一直对我关心爱护,现在又主动找我谈心,我心里暖和和的,我向组织保证,今后会注重学习各项工作纪律和政策法规,用工作成绩来回报组织上对我的关怀和及时提醒。”和县历阳镇一名受到处分的干部面对镇纪委回访时动情地说道,“刚受处分时感到压力很大,但组织始终没有放弃我,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拉了我一把,使我摆脱了迷茫。”
近年来,和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围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和回访教育开展一系列工作,形成一整套工作机制,做实做细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
建章立制,协调联动,推动常态化。为推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和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具体化,和县纪委监委先后制定《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度》《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县纪委监委关于常态化开展受处理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通过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相关职能单位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总体工作布局;在回访教育工作中,对回访对象、主体、时间以及内容等做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为今后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突出重点,闭环管理,提升针对性。每年对全县办结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在处分期内的重处分人员是否存在晋升职务和级别、晋升工资档次、违规发放考核奖金以及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原工资不打折扣等现象,规范处分决定执行的各个环节,确保处分决定从送达、宣布、执行各环节闭环管理。为进一步提升回访教育针对性,县纪委监委将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年轻干部、因工作失职失责被问责的干部以及给予诫勉和纪律轻处分的党员干部作为回访重点。
厘清职责,创新方式,落实治本性。通过制发《方案》和《制度》,和县纪委监委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明确各级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和回访教育工作的治本作用,如对送达的处分决定实行销号管理,要求所在单位收到处分决定一个月内报送处分决定宣布和执行情况,完成一件销号一件,防止处分决定“一送了之”;根据处理处分主体的不同,将回访教育任务进行分类下发,实际回访中更加注重谈心谈话和走访了解的作用,重点关注回访对象的思想、生活、学习等情况,并及时建立工作台账,抄送组织部门。
“我们对2020年11月以来全县办结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共清退追缴资金4.05万元,进一步维护了纪律处分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持续释放出‘改了就是好同志’的强烈信号。”和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马鞍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