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宁波市委批准,宁波市纪委市监委对原宁波市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常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徐常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储备粮购销、轮换、储存以及粮食运输事项协调,合资公司组建、股权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徐常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宁波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常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徐常升简历:
徐常升,男,汉族,1956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鄞县粮食局统计员,宁波市粮食局统计员、计划购销员,宁波市粮食局计划购销处(购销储备处)副处长、处长,宁波市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宁波市粮食局副巡视员。2016年2月退休。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