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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5:08:00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

  认真学习领会“新发展阶段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这一科学论断,有助于广大党员群众深化“三个认识”。

  一是深化对新发展阶段与新时代关系的认识。

  新时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新发展阶段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阶段。可见,新时代的时间跨度比新发展阶段要大。

  二是深化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

  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个静态、一成不变、停滞不前的阶段,也不是一个自发、被动、不用费多大气力自然而然就可以跨过的阶段,而是一个动态、积极有为、始终洋溢着蓬勃生机活力的过程,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

  三是深化对新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认识。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要求。为此,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和最大底气。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既是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

  要根据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更加精准地贯彻新发展理念,举措要更加精准务实,切实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还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随时准备应对更加复杂困难的局面,既敢于斗争,又善于斗争。(陈方刘)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232/u1ai85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