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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5 08:30:0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我举报郑某某以虚假资料套取水利项目资金10万元,……”2021年8月,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纪委收到一封匿名信,反映该镇某村村干部郑某某有关问题。

  “当时收到该信访件时,我觉得很头疼,因为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基层监督执纪力量相对薄弱,反映的又是‘老熟人’,抹不开面子,查办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岩寺镇纪委书记如是说。经镇纪委提请,区纪委监委研究后决定启动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工作机制,由第一协作区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抽调1名分管案件工作的区纪委常委和3名纪检监察室业务骨干参与调查并全程指导,协助乡镇纪委对郑某某有关问题进行核查。

  “此问题线索涉及民生领域,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一定要彻查清楚,给群众一个交代。”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调查组提出要求。

  调查组从查证该村财务记账凭证入手,走访了村两委干部和村民,组织专人对项目进行实地勘查,事实真相逐渐浮出水面。2019年-2020年期间,郑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以抗旱水塘改造维修的名义安排他人虚报、伪造工程决算表、项目资金预付审批表、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套取村集体资金12万元归个人使用。

  抗旱水塘改造维修项目是水利工程,是民生工程,承担着灌溉、用水、抗旱等综合功能,在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农村正常生产生活上发挥着重要作用。郑某某虚报民生项目侵占村集体资金,损害村级集体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按照有关程序,由岩寺镇党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侵占村集体资金12万元予以收缴返还村集体。同时,联合调查组对岩寺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该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确保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近年来,区纪委监委在认真总结办案协作区工作经验基础上,修订完善《徽州区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实施意见》,将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一并纳入协作区职责,有效整合委机关、乡镇、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将全区划分为2个工作协作区4个工作小组,建立“1+2+N”工作模式,实现了7个乡镇纪委、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纪检监察工委“全覆盖”,形成了区乡联动、纪巡联动、室组联动的监督执纪工作格局。

  “我们充分发挥协作区作用,深化‘室组地’联动,由分管领导负责,‘室’牵头,‘组’充实,‘地’攻坚,精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有力监督保障护航民生民利,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04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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