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工作实际,在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近日制定了《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沟通协作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会商研判、协调沟通、情况互通、工作协作四个方面21项具体内容对各自职责定位进行了明确,通过建立健全相互配合、沟通顺畅的工作联系机制,把监督寓于日常,让党组和党员干部始终感受到监督的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打造沟通平台。建立会商研判机制,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评价政治生态,会商重要案件,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与党组书记加强日常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作风建设、制度执行、选人用人、廉政风险等重要事项,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情况互通机制,细化重点工作请示报告、重要情况告知、信息报送等方面具体内容,明确综合监督单位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9个方面的文件材料,应及时抄送纪检监察组,定期书面通报半年和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组定期或不定期向综合监督单位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切实实现信息互通,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完善协作机制。从日常监督、以案促改和廉政教育、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专题调研5个方面建立了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的工作协作机制,明确了以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力为原则的协作方式、协作内容,从制度层面对监督渠道、廉政谈话、风险防控、问题整改、线索摸排和执纪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细化,进一步理顺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畅通沟通交流渠道,搭建相互支持配合平台,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督办落实。《办法》要求,纪检监察组对监督中发现的重要问题,通过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重要工作督办建议、重要事项提示函等方式及时反馈党组,明确有关党组成员与责任科室认真研究处理。党组与纪检监察组会商研判、协调沟通、情况互通后,作出的相关工作安排,由党组负责作为本单位专题督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周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