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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4:54:06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

  近日,普陀区纪委监委制订出台《驻在部门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办法》,着力发挥廉政档案参谋助手作用,为派驻机构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以及日常监督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该《办法》将驻在单位科级干部的个人基本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政风险排摸、接受廉洁教育、组织谈话、函询、信访举报核查及处理材料等七类信息列入档案采集内容。为确保廉政档案权威有效,《办法》对廉政档案的信息审核、更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如,在信息审核方面,个人填报信息需本人签字确认并对真实性负责,驻在单位提供的信息需单位党组织审核确认;在更新维护方面,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内容,确保准确详实不陈旧;在日常管理方面,廉政档案由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协助配合,并实行一人一档,专人管理,严把使用关。

  “下一步,我们将把廉政档案工作向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推广,进一步提高覆盖面,为有效有力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更可靠、更全面的信息支撑。”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251/u1ai82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