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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4 02:05:2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我曾经犯过错误受过处分,最近又遭到举报,以为组织不再信任我了,但组织的关心关爱又重新激起我带领乡亲们振兴乡村的信心和勇气。”近日,南宁市武鸣区某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拿着书面澄清函,激动地对该城区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去年,黄某因违规使用集体经费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受到处分的黄某没有消极对待工作,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但今年,黄某又被人举报在本村村民与相邻村村民发生斗殴等两起事件中存在不作为等问题,导致黄某的思想出现了波动。

  

  “在这两起冲突事件中,我主动作为,积极劝导群众、维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但是却被人失实举报,我的心里真是五味杂陈,希望纪委能为我澄清正名。”在核查谈话过程中,被举报人黄某声音低沉地陈述着自己的诉求。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问题为失实举报。鉴于黄某曾受到过处分,该失实信访举报件对黄某的心理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根据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机制,该城区纪委监委下发书面澄清函,召开相关会议,给予黄某澄清正名,鼓励他放下思想包袱,继续抓好村里各项工作。

  

  在开展澄清正名回访工作中,村干部告诉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为黄某澄清正名以后,他卸下了思想包袱,工作干劲比以前更足了。

  

  武鸣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严格监督执纪执法,又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维护其合法权利;同时,从严规范检举控告秩序,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正确对待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今年以来,已为17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南宁市武鸣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712/gxjjw62cd40d8-1728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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