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近期,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聚焦财政政务公开,将推动财政政务公开融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清廉机关”建设行动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对财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打造阳光财政,全面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云南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紧盯工作主动性,督促组织保障有力
“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强化政治监督,立足财政工作实际,督促省财政厅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减税降费、资金拨付、民生保障等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财政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紧扣政务公开重点,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层层压实责任,督促省财政厅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厅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利用厅党组会、厅务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专题研究。
紧盯工作规范性,督促制度机制创新
在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方面,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督促省财政厅制定印发制度文件,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同时,督促省财政厅强化系统支撑,提高审批效率,对外信息发布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管理,确实把好对外发布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时效关。
编制更新《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的基础上拓展公开范围,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时限和公开方式……在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方面,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督促省财政厅改进工作作风,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以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高效抓好任务落实。
在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机制方面,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结合省财政厅各项公开指标要点和措施要求,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督促省财政厅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平台建设、互动回应等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查整改、定期通报机制,真正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紧盯工作针对性,督促提高公开效率
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践行“一线工作法”,对财政预算批复、公开情况进行“监督的再监督”,提高财政公开效率。在财政预算监督的基础上,针对预算公开中未按法定时限进行预算批复、公开内容整改超时限、预算公开不及时等问题,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协调联动省财政厅机关纪委,对省财政厅5个处室开展7人次约谈提醒。
为促进财政部门践行“典型引路法”,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立足政务公开现状条件,督促省财政厅在门户网站、“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开设“转作风、提效能,财政在行动”专栏,公开推广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财政质量年”行动开展的先进典型。目前,省财政厅已选树推广15个先进典型,形成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紧盯工作成效性,督促拓展公开途径
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政策信息得到及时解读回应。举办“云南省财政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召开“云南省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第1场工作新闻发布会”,运用调查问卷、政务咨询、12345政务热线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和问题事项……在监督助力下,省财政厅通过新闻发布促进政务公开、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网上财政履职水平。
“重点梳理并对外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52个,惠企利民政策文件37件,税费优惠政策文件106件,17项政务服务事项,以及《云南省政府采购领域现行有效的制度文件目录清单》……”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狠抓阳光财政成效,督促拓宽信息公开途径。省财政厅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政务新媒体传播以及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实现政务全面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