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份证据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才能形成证据链。”连日来,夏邑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对乡镇办理的案件进行逐一审核,并就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
为提升基层办案质量和水平,该县纪委监委在实行“乡案县审”的基础上,建立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常态化协审机制,切实提高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质效。
强化“室地”联动。印发《关于推行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乡镇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全县24个乡镇。建立“班子成员+室+乡(镇)”一体联动办案协审机制,实现1+1+1>3的效果。今年以来,“室地”联合办案12件,协审乡镇案件20件。
强化审核指导。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采取召开会议、定期评查、驻点指导等形式,对各自联系乡镇办理的案件严格把好案件材料、手续程序、定性量纪、文书归档“四关”,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促进乡镇办案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截至6月30日,共召开评查会议6次,驻点督办8件。
强化跟踪落实。定期对部分乡镇“乡案县审”案件的审核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限定整改时限,并报审理室复查。坚持以案促改,选取典型案件,对案发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堵塞监管漏洞,并跟踪问效,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实不打折扣。截至6月30日,共回访党纪政务处分人员73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监察建议书3份。
“下一步,我们对乡镇纪委从线索处置、办案流程、审查技巧等方面,将安排相关室进行具体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基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基层案件规范化办理。”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霞表示。(陈展 吴建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