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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4 00:35:3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针方略的重要一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警示教育要注重教育为先,在统筹联动、严明纪律规矩、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

  坚持教管结合,形成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开展警示教育和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要坚持教管结合,把警示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渗透到日常管理监督之中,赋予警示教育以更多的硬性约束;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体现警示教育的要求,赋予日常管理监督以更强的教育功能。警示教育应是警示、震慑、教育相统一的系统工程,不仅要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纪,还需要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经常性对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等,提高党员干部党性觉悟。

  坚持严密制度、严明纪律、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不想腐是根本,侧重于教育和引导,解决的是腐败动机问题。警示教育的效果如何,关键要看党员干部能否从内心深处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警示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改造思想,要着眼于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廉荣贪耻的价值取向,从思想上提升觉悟,打消腐败念头。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开展警示教育为契机,提醒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不越雷池、不踩红线,真正在思想上警醒、行动上自觉。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保障,将开展警示教育作为推进制度建设的有力抓手,推动堵塞制度漏洞。(王明友)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llyt/202207/t20220708_116720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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