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深化标本兼治,近日,新城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有拆迁项目的单位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及委机关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宣判,并同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
“现在宣判,赵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场一片肃静。
“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孩子,对不起单位……”赵某愧疚地说。宣判完毕后,法官随即现场进行了题为《预防职务犯罪 筑牢廉政底线》的法制教育,通过分享近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件,让与会人员深受教育。
法制教育后,新城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活动。赵某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其职务犯罪案查办情况,并围绕发案背景、调查过程、制度漏洞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活动还现场反馈了以案促改工作建议,要求发案单位和项目所在单位对照工作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健全规章制度,扎实排查整改。
自强路街道办事处、长乐中路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负责财务工作的有关同志,结合岗位职责进行了表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触动很大,要深刻汲取经验教训,排查风险隐患,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新城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结合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体会和以案促改工作规定,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作为、压实责任,具体负责财务工作的同志要看好自己的门,用好手中的权,真正把责任压实到每个人身上。二要夯实工作责任。党委(党组)是以案促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落实主体,要慎重稳妥对待,防止简单粗暴,真正做到既纠正问题,又不简单行事,既对眼前查摆的问题立行整改,又要将同一类问题彻查,做到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三要突出整改实效。新城区目前还有诸多正在进行的拆迁改造项目,项目所在单位要以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对项目推进情况和财务审批事项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有关工作规定,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到秉公用权、廉洁履职。
此次旁听宣判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聚焦新城区查办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件,通过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下一步,新城区纪委监委将创新警示教育载体,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形式,用好身边鲜活案例,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新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