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业务

时间:2022-07-06 22:15:18      作者:佚名 来源:秦风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印发后,在彬州市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省纪委监委“秦风网”进行原文学习,坚持第一时间学原文悟原理践使命。

  “由党中央制定《规则》,是在新形势下给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孙彬炜认为,《规则》的出台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派驻机构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具有重要意义。

  “《规则》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作出全面规范,是派驻监督工作的指挥棒和指南针,是派驻干部工作的教科书。”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孙强说。

  “《规则》明确了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担任驻在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这就厘清了派驻机构的性质定位,划分了权力界限,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高彬霞说道。

  “《规则》的第三十二条指出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方式包括: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沟通情况、分析研判、廉政把关、实地调查等,为派驻监督提供了方式方法,能够推动监督的实效性和监督工作的质效。”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干部白引平说道。(彬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6/188339.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