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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06 23:36:51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昭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昭义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违规提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影响为亲属谋利;工作履职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投入项目后难以收回,造成不良影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昭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昭义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贵州省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alsjk/system/2022/07/06/0301264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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