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领导同事认真阅读、学习《自律承诺书》内容,并在‘承诺人’处签署姓名!”这是石台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八小时以外”自律承诺书的场景。
今年以来,石台县纪委监委紧扣监督第一职责,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机制,多措并举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有效提升干部监督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加强教育引导,不断增强“免疫力”。坚持正反典型宣传,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等集体学习会,深入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知敬畏、守底线。通过签订承诺书、重申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内容等方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净化“三圈”,严格规范约束行为,89名纪检干部签订“八小时以外”自律承诺书。
完善制度建设,筑牢廉洁“防火墙”。制发《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学业务、干实事、比成效”工作的意见》,由干部监督室牵头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作风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系统内部树立“比成效、学先进、有作为”的实干导向。不定期电话抽查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心谈话的方式提醒教育,严管、管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决防止“灯下黑”。据统计,5月以来,共对12名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开展电话抽查。
严肃执纪问责,做好“后半篇文章”。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一律严查严处、快查快办,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落实《石台县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积极做好线索办结后的回访跟踪工作。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纪检监察干部2人次,积极开展暖心回访,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今后我们将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寓厚爱于严管,将监督由‘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延伸,从严从实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