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在我县自建房屋风险排查等工作中,存在进度缓慢问题。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高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督促各镇(园区)住建系统负责人,持续推进自建房屋风险排查工作,确保按时精准有效完成摸排任务。”这是砀山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主动约谈县住建局城乡建设股负责人时的一幕。
今年以来,砀山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聚焦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深入各镇(园区)、职能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坚持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查,以有力的监督压紧压实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压紧压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工作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增强忧患意识、克服侥幸心理、树牢底线思维,通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政策解读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砀山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类细化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改工作。
紧盯突出问题,精准摸排风险隐患。突出“五查”“七看”,自觉对标对表,严把摸排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自建房屋底数,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摸排清单”“整改台账”,强化销号管理,逐户整改销号,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房,确保把风险控制在源头环节、解决在初始阶段、消除在萌芽状态。
严格监督问效,提升专项工作质效。坚持靠前监督、跟进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建立“一周一督察”和“一周一通报”机制,并联合职能部门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走形式、履职不力的单位及个人,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单、主动约谈等形式及时督促提醒、严肃问责。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继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坚决打好城乡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