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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06 22:09:3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6月30日,安徽省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57名。代表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纯 丁向群(女) 丁海燕(女) 王清宪 牛方括 毛胜利 方正 孔晓宏 龙守菊(女,侗族) 叶露中 朱斌 任泽锋 刘晓妮(女) 刘海泉 刘婉春(女) 许继伟 孙小颖(女,满族) 孙正东 苏保信 杜延安 李必方 李宏塔 杨军 杨安国 余静(女) 汪一光 张文博 张冬云 张西明 张红文 张岳峰 张祥安 张韵声 陈青(女)陈全国 周雷 周群之 郑栅洁 单向前 孟苏平(女) 胡培培(女) 袁媛(女) 夏晓丹(女) 凌云(女) 郭强 唐良智 黄晓武 覃卫国(壮族) 程丽华(女) 舒歌群 虞爱华 路丙辉 蔡敬民 廖志斌 谭艳芳(女) 潘伟华(女) 潘道伟

  安徽省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是严格按照党章和党中央关于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的要求选举产生的。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和代表正式选举过程中,坚持标准条件,严格组织把关,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代表的产生符合程序规定,结构比例符合中央要求。

  出席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届时还需经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ywbb/p/104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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