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组地’联动,三者相辅相成、同频共振、优势互补,在监督检查和案件办理中,彰显出1+1+1>3效应,切实提升了工作质效。”砀山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谈起“一盘棋”提升监督质效时感触颇深。
近年来,砀山县纪委监委统筹优化监督资源,积极探索"室组地"联动模式,有力促进监督检查室与派驻(出)机构、镇(园区)纪(工)委信息互通、力量互补、工作互助,有效提升了监督质效。
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障。砀山县纪委监委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发深化镇(园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派驻(出)机构考核办法、完善工作室工作运行机制的意见等,明确工作职能、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构建既符合上级要求又体现砀山特色的制度体系;出台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加强对"关键少数"干部监督办法、日常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为规范开展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联合监督单元,优化整合力量。按照2名县纪委副书记分工负责、4个纪检监察室和镇(园区)工作室牵头指导,混编多个纪检组、镇(园区)纪(工)委,搭建相对固定的"室组地"联合监督单元,一体推进监督检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工作,有效解决了部分组地办案力量不足、办案水平不一等问题。
统筹开展监督检查,压实管党责任。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监督检查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审核把关、服务保障作用,纪检组利用自身熟悉业务、政策信息等优势,联动监督推动巡视巡察整改、作风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今年以来,开展“室组”联动监督35次。
形成联动协作格局,提升办案质效。联合办案中,纪检监察室全程指导协调,纪检组提供业务、政策解读,镇(园区)纪(工)委熟悉管辖区域实际情况,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整体联动高效的工作格局。同时,通过案件查办、以干代训,培养出一批会办案、能办案、敢办案的骨干力量,审查调查业务能力和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今年以来,开展"室组地"联合办案14次,处理处分15人。
联动做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把一体推进"三不"理念运用到联动监督和联合办案各方面,注重分析联合监督办案中暴露出的体制机制漏洞和深层次问题,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用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强化警示教育、做好关爱帮扶,最大程度发挥查案治本效果。针对涉粮领域典型案件,纪检监察室会同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涉案地所在镇纪委,撰写案件剖析3篇、制发监察建议2份、制作警示教育读本和案例通报,推动案发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弥补治理短板。(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