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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02 09:41:06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出纳以提取备用金的名义申请营养餐资金,并转入其个人账户,涉嫌公款私存......”近日,宁明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到城中镇某小学,就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日常开支管理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校营养餐费的支取流程不规范,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立即约谈该校主要领导,要求严格落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支取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宁明县纪委监委围绕清廉学校建设目标任务,督促教育部门全力推进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切实保障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不断强化纪律监督,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机制,对学生营养餐补助账目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等方式,积极推动清廉学校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使用,杜绝营养餐资金被截留挪用,该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紧盯学生“营养餐”资金开支,对日常开支账目一一核查,是否用“营养餐”资金补贴教职工伙食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是否有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等现象。同时,该纪检监察组会同教育局制定了每月台账抽查、月报“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和将“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评等制度机制,做到监督不留死角。

  

  据了解,该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县155所学校,受益学生26456人,今年1月至5月共发放910.62万元。截至目前,该纪检监察组深入全县25所中小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2个,完成整改12个。(宁明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628/gxjjw62baad13-1725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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