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业务

时间:2022-07-02 08:00:35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这个案件被审查人主体身份中证明其为中共党员和镇人大代表的材料不全,文书制作不规范……针对以上问题,请你乡镇及时予以补充完善。”这是临夏市纪委监委在审理“乡案县审”案件时的一个镜头。

  为着力破解乡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力量不足、办案水平不专、办案质量不高等难题,近年来,市纪委监委持续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坚持六个片区纪工委负责审核指导、审理室负责把关、统一提交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和监委委务会议审定的程序,做到量纪均衡,保证案件质量,并在结案后指导立卷组装,严格把好案件办理的每个环节,确保全市案件卷宗的统一性、完整性。

  以“乡案县审”为载体,市纪委监委采取以案促学、情景研讨等互动交流模式,以具体典型案例解读党纪法规条文,解析办案思路、方法和程序,促进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从根本上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量。

  市纪委监委坚持案件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乡案县审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努力打造‘铁案’工程。据统计,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纪委监委共审结“乡案县审”违纪违法案件47件,无一起申诉复议案件。

  “通过做实做细乡案县审工作,有效加强了对审查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内部监督,更提升了基层办案人员案件质量意识和依规依纪依法意识,有力促进了乡镇纪委执纪审查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供稿马银萍 编辑 张丽敏)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867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