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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02 08:13:0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感谢组织给我的这次机会,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悔恨至极,接受组织对我的批评教育。”近日,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刘某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说明情况。

  今年以来,盘龙区围绕全区住建系统存在的纪律作风和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整肃、系统施治,以靶向监督为发力点,以“五个一批”为抓手,建立“班子成员领衔、领导小组统筹、自检自查先行、监督检查跟进、查办案件破题、督促标本兼治”的工作模式,充分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下大力气治理全区住建系统顽瘴痼疾和行业乱象,助力住建领域有序健康发展。

  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规范一域的作用,深化以案促改,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区住建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通报近期查办的3起区住建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有关情况,并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用身边鲜活的教材教育警醒与会人员,高压震慑、政策感召“双管齐下”,既给予涉案对象主动投案“临门一脚”的勇气,又及时为组织提供“拉一把”的挽救机会。

  “听了纪委副书记的讲话,我觉得说的就是我。我收了办理资质企业的礼品礼金。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干部,我非常后悔。”警示教育大会后,刘某鼓起勇气向组织坦白了自己的问题。

  原来,刘某曾在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违规接受企业宴请,收受服务管理企业“红包”、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3246元。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当看到一个个身边人成为案中人,感受到区纪委监委释放的持续深入纠治“四风”强烈信号,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递交了情况说明,表明了知错、悔错、改错以及诚恳接受组织处理的态度。

  鉴于刘某能够及时、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知错悔错态度较好,经区纪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不予追究刘某党纪政务责任,责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对刘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党员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我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感谢组织及时把我拉回正途。”刘某感慨道。

  刘某事件并非个案,党员干部在与企业交往中稍不注意就容易越过红线,打破“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界限。盘龙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认真开展行业乱象治理“雷霆行动”,以雷霆手段精准打击由风及腐、由风变腐,加大对各相关行业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分析,剖根溯源,深挖滋生腐败根源,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倒逼有关部门落实责任,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已处置问题线索15件,立案5件10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留置9人,督促建章立制7个。(章苾钰 汪永富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dangfengzhengfeng_0629/110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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