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清原县纪委监委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信访工作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抓手,通过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强化监督检查、跟踪督办问效、提前谋划部署等举措,积极推动群众合理诉求有效解决,全方位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实效,进一步将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相结合,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严把受理关口,提升信访接待服务水平。清原县纪委监委通过强化内部管控、完善管理制度,快速受理处置,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一是制定配套制度。制定了《清原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来访接待基本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制度》等管理制度,细化工作要求,统一答复口径,强化安全保密,为接访受理工作提供了基本指导和遵循。二是统筹安排调度。为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实行领导接待制度,每周二为领导接待日,落实首接首办制度,安排信访专人陪同接访。对重复举报、办案进度查询、业务咨询等统筹安排,接访领导统一调度,第一时间对检举控告人进行反馈。三是快速受理处置。建立涉疫信访问题快查快办“绿色通道”,信访室工作人员对收到的涉疫信访举报建立专门台账,实时登记、实时分转、实时跟踪。实行疫情期间信访举报快转快办机制,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优先受理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信访举报,对涉及疫情防控方面的信访举报一律直查快办,及时报送办理结果。
强化监督检查,助力专项行动决战决胜。清原县纪委监委坚守职责定位,聚焦“微腐败”大清扫、重复信访举报专项治理、“万件化访”等专项行动,紧盯责任落实,周密安排部署,以系统排查、走访监督、督查督办、执纪问责为抓手,确保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查处到位、解决到位,做到案结息访。一是排查梳理,动态管理台账。2022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180件,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排查。按照问题性质和影响程度,将排查出的检举控告件分类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和清单管理,分别建立了全省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交办件台账、100件民生实事问题线索台账,重复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工作台账。二是走访调研,化解基层矛盾。清原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重复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工作,对市纪委监委重复信访举报专项治理第一批交办的问题线索全面起底,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监督,在最短的时间化解矛盾隐患,做到化解矛盾于一线,解决问题在现场,实现重复信访清零目标。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重复信访举报专项治理第一批集中交办27件,通过走访调研,现已化解息访15件,其中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1人。三是压实责任,督查督办到位。扎实开展“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采取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包案、提级办理、限时结案等措施,压实责任,加大对交办检举控告件的处置力度,确保信访举报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对核查失实,有必要澄清的采取有效方式予以澄清。将反馈告知贯穿实名检举控告流转全过程,明确了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的反馈时限,实现受理、办理、处置、反馈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有效破解实名检举控告反馈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不断提升信访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提前谋划部署,助推信访工作走深走实。清原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科学研判形势,系统谋划工作,做到思考在前、谋划在前、行动在前。一是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按照《全省基层“微腐败”大清扫工作方案》要求,对省纪委监委即将交办第二批基层“微腐败”大清扫问题线索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问题线索督查督办和专项监督梳理总结等工作。二是加大反馈督办力度。按照《抚顺市纪检监察机关实名检举控告反馈工作暂行办法》和《抚顺市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处理相关工作检查督办暂行办法》要求,加大对实名检举控告的反馈和检查交办督办工作力度,从受理告知、结果反馈、督办催办等方面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检举控告“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对业务外举报“跟踪问效”。按照辽宁省处置检举举报和化解矛盾专题部署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大局意识。深化“100件民生实事问题”活动,对群众反映的业务外问题,变“一转了之”为“跟踪问效”,对业务外信访举报实行台账管理,做到转出去后“再送一程”,与责任单位精准对接,督促予以重视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对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纪委监委跟进查办。同时,对解决群众诉求中虚假化解、不担当不作为的,追责问责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