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的三江口,是金沙江、岷江、长江交汇地,长江至此始称“长江”。宜宾市内长江干流蜿蜒217公里,是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核心区。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我们把环保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关注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噪音污染、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等情况,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履职尽责。”宜宾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近日,该市叙州区纪委监委干部回访幸福村,了解鱼塘养殖情况。此前,因属地、行业部门监管缺失,村庄上游拌合站在鱼塘边直排污水,造成鱼塘减产。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5名责任人,督促区交通运输局在全区开展拌合站废水及固体废弃物污染自查,推动区生态环境局专项排查排污口、干流岸线生态破坏等问题。
宜宾市纪委监委整合“室组地”力量,建立起底摸排、监督检查、追责问责、推动整改闭环。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件,已全部整改完成。
宜宾市纪委监委调动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力量,全覆盖回访整改现场,督促加强巡检,防止出现“口头整改”“资料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同时向信访群众面对面了解详情,询问对整改措施、进度、效果满意情况。对于被问责的对象,坚持“登门造访”,落实干部关爱激励机制,帮助他们卸下包袱,投入工作,主动担起生态环保修复责任。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督促有关部门总结问题经验,健全机制,推动生态保护工作常态长效。督促出台改进空气质量、防治大气污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主责部门、企业、工地人员等各主体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并持续跟进监督。
“禁渔禁捕工作岸线长、范围广,执法人员数量偏少,系统培训不足,非法捕捞问题目前也更为隐蔽。”宜宾市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该市纪委监委强化走访调研,跟进监督渔政执法,推动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各项工作开展。督促有关部门查摆原因,提出强化队伍建设等意见建议,着力提升执法效率。同时,推动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压实监管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长江野生鱼类“黑色”产业链。
如今化工厂搬迁,污水治理成效显著,“十年禁渔”平稳推进,上游生态不断好转。“水清了,鱼多了,水鸟又飞回来了。”(记者 徐菱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