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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8 01:59:4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与四川省监委协商,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纪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宜宾市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刘春简历

  刘春,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四川成都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6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12月至2003年1月,在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市分行翠屏支行工作,历任营业部副主任、信贷管理部副主任、客户经理部主任、行长助理;

  2003年1月至2003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市分行南岸支行负责人;

  2003年3月至2009年3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市分行法人客户部副经理、经理;

  2009年3月至2014年11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市分行翠屏支行代理行长、党委书记、行长;

  2014年11月至2018年9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市分行党委委员、翠屏支行行长、市分行副行长;

  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9年6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2/6/27/65d08adde1374dfab735567d98a622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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