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柞水县纪委监委以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向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采取“三项举措”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加强阐释解读,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带头+全体”逐条学。该县纪委监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原原本本读、逐章逐条逐款集中学习《条例》法规内容,扎实开展学习研讨交流,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条例》原则要求,主动融入“五位一体”工作格局,把《条例》与其他法规制度贯通起来,构建信访工作监督体系。全县各镇(办)纪委、派驻机构在抓好自身学习《条例》的同时,还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对辖区和归口监督单位《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指导,提高全县各级遵照《条例》开展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线上+线下”联动学。由分管信访(案管)工作的纪委常委精心准备辅导内容,组织召开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会,将《信访工作条例》与《信访条例》新旧条文对比解读,对新《条例》出台的背景过程、重要意义、主要内容、重点难点等进行了细致的阐述,并指出新《条例》在修改前和修改后的相同点和异同点,以及在运用新《条例》指导信访工作的一些注意事项。同时,通过柞水纪检监察网和“清涟柞水”微信公众号推送新《条例》知识点解读篇目,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利用新媒体平台全面了解新《条例》要义主旨和内容精髓。
“思考+实践”深入学。该县纪检监察信访干部在逐条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深入思考谋划,提出贯彻落实的思路和举措,着力做工作思路清、程序要求清、整治重点清、办理结果清的“四清”型纪检监察信访干部。同时,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积极引导群众在纪检监察信访中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合理进行维权。今年1至5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13件,立案57件,结案48件,处分45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51人次。(柞水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