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购销公司推行无现金收付,全部通过收款二维码和银行转账结算。县级储备粮由县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根据市场行情会商确定挂网售价,有效防范暗箱操作的风险。”日前,芦溪县农业农村局分管粮食购销工作的副局长向该县纪委监委介绍粮食购销领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情况。
2021年下半年以来,芦溪县纪委监委把国有粮企、基层粮库、粮站作为监督重点,循着问题线索深挖彻查,不仅揪出“硕鼠”,且一举挖出“鼠窝”,一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受到查处。
针对粮食购销领域系列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坚持真改实改,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在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查办案件的基础上,针对查办案件发现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围绕“人、责、粮、款”开展自查自纠,多维度查摆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实行对账销号。
该县纪委监委透过问题看责任,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岗位,突出对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政治监督,深挖粮食购销领域责任落实、权力运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根源,督促主管部门找准风险漏洞,举一反三,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
同时,坚持靠前监督,细化实化监督举措。充分发挥监督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把粮食领域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贯通起来,督促主管监管部门加强财务、仓储、销售环节、出入库管理及粮食质量常态化监管,筑牢粮食购销监管堤坝,让“粮耗子”无洞可钻。
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例资源“活教材”作用,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并在相关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筑牢思想作风“防火墙”,将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传导到每一位党员干部。(芦溪县纪委监委彭丽娟 陈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