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安徽省代表会议的决议
(2022年6月26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2022年6月下旬在合肥召开中国共产党安徽省代表会议。
二、省党代表会议的主要议程:选举产生安徽省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等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忠诚尽职、奋勇争先,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