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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8 01:02:31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我是来投案自首的。”日前,一名中年男子出现在衢州市衢江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门前。

  这名中年男子是浮石街道土地协管员郑某某。进门后,他双手不自觉地相互揉搓,整个人显得局促紧张,在表明身份后,便如竹筒倒豆子般交代了其利用职务便利,与浮石街道浮石村党支部原书记吴某飞、原支部委员吴某祥合谋,通过虚报征地面积骗取征地补偿款的事情。

  事实上,郑某某的违纪违法行为早已被组织掌握。2021年年底,衢江区纪委监委在办理信访举报件过程中发现吴某飞、吴某祥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今年4月底,衢江区监委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对吴某飞、吴某祥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在调查中发现,浮石街道土地协管员郑某某涉嫌与吴某飞、吴某祥合谋骗取补偿款的问题。

  在调查人员面前,郑某某袒露心声:“我当时听到他们被留置后,脑袋就一片空白,随之而来的就是害怕,每天晚上都睡不着,总是在半夜惊出一身冷汗……也想过自首,但始终下不了决心。”

  今年5月底,衢江区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围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等内容,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正心修身。在观看警示教育片时,台上播放着因贪污受贿而身陷囹圄的违纪违法者声泪俱下的忏悔,台下郑某某如坐针毡,想到自己获取的不义之财,越看越心惊,越想越害怕。而后几天,耳旁充斥着同事们讨论警示教育片中案例的声音,郑某某甚至不敢搭话。趁无人之际,他总忍不住偷偷查看各类通报,一个人回忆着、思考着警示教育片中违纪违法者的忏悔,经过几天激烈的思想斗争,郑某某终于放下侥幸心理,决定投案自首。

  “今天是我这一个多月以来感到最轻松的一天,心里的包袱总算能放下了……”在如实交代问题后,郑某某表示,接下来会认真配合组织调查,让自己的错误成为大家的殷鉴。

  警示教育是一剂“良药”,良药苦口,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是一剂“猛药”,猛药治疴,对心存侥幸者当头棒喝促使其悬崖勒马、迷途知返。衢江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继续扎实推进警示教育月活动,让警示教育发挥‘有病治病、无病防病’的治本之效。”

  (衢州市衢江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206/t20220613_62716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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