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基层腐败,推动乡村治理提质增效,芜湖市湾沚区推出小微权力监督机制2.0版本,实行村级财务、项目计划管理(简称“两个计划”),从责任、制度、编制、监督四个方面构建起完整体系,初步实现了“规范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预防腐败”等多重效果。2022年5月,芜湖市委在湾沚区召开“两个计划”管理工作现场会,湾沚经验在全市推广。
谋划先行,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按照“区指导、镇负责、村为主”的总体思路,推动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组,明确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3个职能部门的指导责任,镇党委推进和审核的把关责任,村(居)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与区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共同构成全链条责任体系,压实各方责任。
规范运行,构建全方位制度体系。在多次专题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全区村(居)财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湾沚区村级“财务、项目计划”管理制度》等,对各村(居)财务、项目管理年度计划明确编制原则,设置统一类别,规范编制流程,并对项目实施、合并、增补、变更等作出具体规定,构建全方位制度体系,为规范实施提供制度保证。
科学践行,构建精准化编制体系。计划编制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每年底,村(居)两委班子通过实地走访、征求村民意见建议,梳理出下一年度计划项目,其中,群众关心的公共项目优先列入;再经过座谈讨论,形成财务、项目计划审议稿报镇党委;镇党委专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反馈至各村(居);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对计划编制情况作出说明,最后形成计划决议稿,进行公开公示。民主+公开的编制体系,保证了群众的参与度,也提高了计划编制的民主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监督执行,构建立体化监督体系。利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网络服务平台和村务公开栏,同步在线上、线下公开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变更、增补情况,在年终村民代表大会上对“两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区纪委监委、镇纪委以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计划执行情况跟进监督,与群众监督共同形成立体监督体系,保障“两个计划”管理工作落细落实。
通过实施“两个计划”,湾沚区2021年度村级各项支出总额同比下降26.57%;“三项经费”同比下降15.98%;涉及村干部的举报和信访数量显著下降,2021年立案查处各类涉农案件比2019年下降53.8%,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效果显著提升。(芜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