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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1 21:44:3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你们可帮助我们解决了大难题,这房子还是上世纪70年代建的,现在真的很危险。这次能很快地进行置换,真的要感谢党委、政府……”在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杰达公司宿舍楼前,该楼住户听到县纪委监委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组同志介绍房屋置换进展情况后说道。

  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青阳县纪委监委立即行动,将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作为近期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政治监督任务,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精准监督,压实各级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房屋安全。

  整合力量,细化责任。贯通融合各种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室组地”各自监督的优势,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纪检监察室统筹协调,抓重点环节、重点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乡镇纪委监督镇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形成监督合力。

  问题导向,精准监督。针对目前“摸底排查”阶段工作重点任务和督查中发现的普遍问题,督促各监管部门加强指导,提高查检频次,要求排查单位严格按照《安徽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标准,规范填写排查表,准确上报排查情况,督促各村(社区)对辖区范围内所有自建房屋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栋。

  形式多样,追求实效。督查组既采取开座谈会听汇报,看台账了解整体情况,也采取走街入村,看房屋,听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社情民意。将走访了解到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他们立即排除危险。目前已拆除违法建筑13处,同意房屋置换26户、房屋维修4户,查封存在消防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2处,另外还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大小共90块。

  “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聚焦监督的再监督,针对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好各自的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县纪委督查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04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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