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阿勒泰地委举办为期5天的地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提升履职能力专题研讨班,地区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宣传等12名领导干部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建等内容专题授课,并通报了近年来对乡镇党委开展巡察、审计反馈问题典型案例情况,压紧压实乡镇“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阿勒泰地区推动乡镇党(工)委书记把党建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协助职责,每年协助地委召开党(工)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述责述廉会,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推动各级党组织种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田”。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切实履行一把手职责。阿勒泰地委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工作的意见》,牢牢牵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牛鼻子”,聚焦“关键少数”,每季度召开地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述责述廉会,每年召开县(市)党委书记述责述廉会议,逐级延伸一把手抓一把手责任链条,督促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规范用权、秉公用权,使“一时严”变为“一直严”。
一体推进“四责”贯通联动。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牵头制定地县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4类8个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常态化组织召开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季度述责述廉会议、县(市、景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会,落实派驻监督会商机制贯通“一把手”监督,积极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该地区纪委监委围绕公权力运行,探索建立部门公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建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1+5制度体系,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党政一把手、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行权轨迹、行权方式,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结合驻在单位行业、领域地点,从公权力运行具体事项、关键环节入手,加强与组织、政法、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监督互融互促,充分运用业务部门专业技术和力量开展监督,通过监督发现公权力运行背后的廉政风险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你们单位5名党员干部出现违纪问题被查处后,你作为第一责任人,在抓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在地直某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会上,地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直言不讳。
该地区纪委监委围绕查处的典型案例暴露出的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示函等方式,督促发案单位通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以案促改责任层层传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此外,地区纪委监委还把深化以案促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推动下级党组织和一把手履行好以案促改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教育引导各级“一把手”切实发挥领头雁作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形成以上率下、上行下效的示范引导效应,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 李春红 | 责任编辑 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