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达孜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常抓、常管、常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强化组织推动,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时研究,并作出详细安排部署。系统梳理任务分工,制定印发主体责任工作要点,推动各级党组织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从严从实抓好落实。要求各级党组织在述责述廉和民主(组织)生活会上如实说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年度综合考核中,明确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作为独立扣分项。深入调研“四风”新表现、新变化,成立改进作风工作专班,深入分析问题,找准纠治措施。
密切干群关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按照县级干部结对3户贫困户、科级干部结对2户贫困户、科员及其他公职人员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要求,各级干部每年至少2次深入到结对户家中,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并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等。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方法为民解难纾困,2021年各级党组织累计为民办实事573件,涉及资金1.2亿余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帮助村党组织发展预备党员53名,解决群众“愁难急盼”问题244件。坚持将纠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作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重点,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组织召开违纪资金集中返还会2次,返还侵害群众利益资金18万余元。
做实日常监管,打牢标本兼治基础。及时制定出台《达孜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细化完善公务加油卡管理使用、车辆配备维修等规定;压实区财政局行业监管职责,严格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对违规购买和挂靠车辆进行清理,对156辆公务用车亮明身份,全部张贴公车“二维码”,进一步压缩“私车公养”空间。规范办公用房和住宿用房配备,督促6家单位完成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整改。“三公”经费持续下降,从2016年的1124.4万元减至2021年的471.15万元,同比下降58.1%。
从严监督执纪,严惩各类“四风”问题。落实节点正风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转发、下发文件、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持续严明纪律要求,强化震慑。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深入各乡(镇)、区直各单位、网红林卡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60余组次,检查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件。扎实开展作风专项治理收尾工作,完成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8条,收缴违纪资金30余万元。梳理分析公务加油卡使用记录3万余条,收缴“私车公养”问题违纪资金140余万元。发现并整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17项,收缴违纪资金1.2万余元。处置违反上下班纪律和会风会纪问题17个,下发通报3期。2021年,达孜区党员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4人,约谈和谈话提醒50余人次,持续释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的强烈信号。(拉萨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续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