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卡若区纪委监委将公务用车监督工作落实在日常,严肃规范监督惩处机制,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采用“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线路”突击检查方式,让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行为无处遁形。同时,从严规范车辆、驾驶员管理,严格执行定人、定车、定时、定点“四定”制度,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定期抽查,确保公车使用登记规范和透明。
此外,卡若区纪委监委要求区直各单位、乡(镇)、寺庙等部门单位及时上报公务用车辆信息登记备案表。截至目前,全区新增公务车登记28辆,已喷绘公务车辆标识15辆。(昌都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续广宇)